北京养老政策不再“一刀切”

2009年04月29日 来源: 青松乐龄
针对不同情形的老人,建议签订不同“等级”的合同,并在合同中规定紧急医疗救护方案、体检期限、押金用途等。由北京市民政局制定的北京首个养老服务合同范本发布,将在全市334家养老服务机构推荐使用。

一、有能力老人可自签合同

北京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34所,床位3.9万张,入住老年人约2.2万人。“此前合同都是由养老机构单方拟定的,不排除霸王条款等情形。”据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养老行业尚不够完善,很多老人、家属不懂得该享有何种权利;养老机构提供的合同“一刀切”,缺乏针对性,遇到老人突发疾病等情况易生纠纷。

针对这种情况,首个统一的“合同范本”将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中推荐使用,“教”老人、家属及养老机构如何签养老合同。与传统合同不同,范本根据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、付费方式及相关特征,分为A、B、C、D四类。目前,许多养老机构都是同子女签订合同。该负责人建议,有能力的老人可以自签合同,以体现老人的自身意愿。

二、体检等细节建议入合同

合同范本对养老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入住程序、服务项目等主要事项进行了19大方面的统一约定。

例如明确押金的用途,分为入住及医疗备用金两类;应规定组织老人体检的期限,及子女探视老人的期限。“许多子女把老人放在敬老院就‘消失’了,但养老机构没有监护权,不能替子女做主。”该负责人说。范本还建议约定一些突发情况的处置方式,比如老人突发急病甚至去世等。

该负责人表示,对于已经签订养老合同的入住老人,可以同养老机构协商,根据范本条款重签、补签或调整原有合同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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